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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2-29 浏览次数:6989


各学院:

学位授予工作是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申请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2024年上半年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宜做如下安排:

一、学位论文答辩及授予工作日程表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节点

工作要求

2024-1批次,3月份授学位

2024-2批次,6月份授学位

论文送审资格审核

具体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另行通知

博士预答辩

1月10日前

3月21日前

根据《点击进入一线路二关于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暂行规定》要求,完成博士研究生预答辩并提交《点击进入一线路二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

学位论文检测

 

1月15日前

博士4月3日前

博士必须在4月3日前提交检测论文并完成送审论文检测

硕士4月8日前

硕士按学院要求的具体时间提交检测论文最迟不得超过4月8日

根据《点击进入一线路二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预防实施办法》进行论文检测。检测不通过而放弃答辩的研究生,学院需提交《毕业研究生放弃答辩名单》

 

学位论文送审


送审名单确认

43日前学院先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上传博士送审论文查重结果,汇总提交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导师意见表及《点击进入一线路二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纸质版1份到明德楼410。

4月8日前:学院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上传硕士查重结果,确认2024-2批次硕士送审名单

1月15日前

博士4月3日前

硕士4月8日前

送审论文终稿提交

410日前博士研究生将PDF格式的送审稿学位论文电子版上传到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导师、学院完成审核。

研究生院直接从教育管理系统下载博士送审论文并上传到教育部学位论文质量检测服务平台,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并经导师审核通过的论文取消本批次论文送审资格!

4月15日前:硕士研究生将PDF格式的送审稿学位论文电子版上传到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导师、学院完成审核,并由学院将送审论文推送到凡科送审平台。

1月18日前

博士4月10日前

硕士4月15日前

具体送审要求见《点击进入一线路二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学位论文送审封面格式要求见《点击进入一线路二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

学位论文答辩

3月11日前

6月5日前

学院组织完成论文答辩,答辩公告需5个工作日前网上公示

答辩委员会成员及程序具体要求见《点击进入一线路二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点击进入一线路二关于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程序的通知》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3月15日前

6月7日前

1.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建议是否授予学位,具体要求见《点击进入一线路二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

2.各学院提交2024-2学位分委员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分委员会主席审核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3.各学院提交2024-2批次毕业名单,毕业名单由研究生教育分管领导签字。

4.各学院提交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和期刊复印件(须有期刊封面、目录、内容和封底,教学秘书审核签字并盖学院公章;若发表文章被SCI(E)、EI、SSCI、CSSCI收录,需出具检索报告)

学位授予信息采集

3月18日前

6月10日前

3月份填报时间:3月11日至3月18日

6月份填报时间:6月1日至6月10日

学位档案材料提交

3月18日前

6月12日前

学位档案材料清单

1.《点击进入一线路二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登记表》,P1-2页

2.《点击进入一线路二研究生论文答辩/学位申请表》,P3

3.学位论文内容介绍,P4-7页

4.指导教师对研究生的鉴定意见,P8-9页

5.论文评阅和答辩委员会成员名,P10页

6.论文答辩情况,P11-13页

7.《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的决议》,P14

8.《点击进入一线路二研究生学位论文依据评阅意见修改情况表》、《点击进入一线路二研究生学位论文依据答辩意见修改情况表》原件;

9.点击进入一线路二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研究生本人需签名,毕业未授予学位的研究生不用提交)

10.博士学位论文纸质版2本;博硕士电子版学位论文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论文终稿”中上传并点击“提交”,论文独创性声明页须导师和学生签名后扫描上传;

11.研究生学位档案一式2份,1份提交研究生院,来华留学生学位档案2份都提交研究生院。

学位档案材料核查注意事项

1.检查总的档案材料是否齐全;

2.签名(学生本人、导师等签名的地方有没漏签,签字是否清晰);

3.盖章(论文答辩/学位申请表的盖章等是否清晰);

4.论文评阅结果是否与教育管理系统的论文评审成绩一致;

5.点击进入一线路二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登记表(封面)是否贴好照片(封面统一贴1寸照片)。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3月中下旬

6月中旬

研究生院学位办准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材料,完成毕业、学位名单确认和证书制作。

 

二、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操作事项和相关要求

窗体底端

操作事项

事项说明

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提交毕业资格申请。

1.导师、教学秘书、培养办完成各自的审核工作,确定资格审核通过名单。

2.未按时提交申请者视为推迟毕业及申请学位,本批次不再受理申请。

在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完成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检测

1.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将查重论文上传到研究生教育综合服务平台,导师完成审核。                                    2.学院从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下载查重论文并对拟送审论文进行复制比检测,文字复制比超过20%的取消本次论文送审资格。

1.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提交送审论文

2.博士研究生在发表论文、成果登记管理模块填写发表论文情况,特别注意确认“是否用于学术成果汇总表”。

1.送审论文应为完整版论文,不得体现导师姓名、本人学号及姓名。

2.学生及其导师必须确保提交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是送审版最终稿,并且不存在学术造假或学术不端行为后才能点击提交。

3.未按时提交送审论文电子版者视为放弃本批次论文送审资格。

1.学位论文送审成绩导入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

2.论文送审通过的研究生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发起答辩申请。

3.学院在系统审核研究生的答辩申请,并将答辩公告录入系统。

1.博士学位论文送审成绩由研究生院导入系统。

2.硕士学位论文送审成绩由论文送审平台自动导入系统。

3.学院将答辩安排录入系统,以便学生和导师查询。

答辩成绩录入教育管理系统

学院可通过批量修改的方式录入答辩成绩,答辩成绩合格的,统一勾选通过,特别注意答辩成绩录入后还要点击成绩核对。

研究生在系统核对毕业信息和授学位信息

填报学位获得者信息表

1.查看毕业信息里的毕业照片是否缺失或有误;

2.学位获得者信息表中的基础信息若有误请联系校学位办修改;

3.博士学位获得者的前置学位若是学硕型硕士,一级学科名称必须填写。

1.学院对毕业名单和建议授学位名单进行审核。

2.学院系统打印毕业和建议授学位名单。

1.已毕业的名单不在本批次学位名单里,学院可通过学号查询,修改批次信息的方式添加。

2.毕业名单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建议授学位名单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

毕业、学位授予模块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0

 

三、图像信息采集

图像信息采集主要用于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和学位授予信息备案提供电子图像和制作学历学位证书。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全部毕业研究生都须参加图像信息采集,因特殊原因未参加2023年10月27-28日集中图像采集的研究生,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补拍。

1)请与邻近的新华社分社联系进行补拍,各省市新华社分社联系方式可在大学生图像采集网(网址:http://www.xinhuacu.com/#/home)查看。

新华社福建分社补拍时间:3月1日-3月31日的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地点:福州市金山区金山街道建新中路2号,联系人沈老师,电话0591-87381557。

2)通过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网进行网上提交照片。电子版照片格式要求为蓝色背景,标准证件照。

3)登录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网,打开微信扫一扫首页上的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使用毕业生图像采集小程序。主要操作步骤为:授权采集信息—绑定学籍信息—在线缴费(具体金额以界面提示为准)—手机拍照—图像校对。

因特殊原因未参加集中图像采集的研究生,务必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补拍,补拍时填写学校代码为10389,邮寄照片收件人为学生本人,学生收到照片(含纸版和电子版)后请尽快转交相关学院。学院务必在2024年5月1日前将补拍照片的的名单及电子照片(命名:证件号码.jpg)打包发至学位办邮箱。

因个人原因未进行图像采集而影响毕业的,责任自负。

四、学位论文检测

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前须参加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研究生院根据毕业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通过的名单,按每人1篇下发论文检测篇数。具体检测要求如下:

1. 研究生每次申请学位最多只能检测2次。各学院须在送审前完成论文检测,且只能检测本学院本次通过毕业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严禁检测其他学位论文。

2.研究生提交检测的论文必须是导师审阅通过提交送审的完整版学位论文,文档格式应为WORD或PDF格式,命名为:“学院代码_学号_姓名”(其他格式上传而造成检测结果有误,将由研究生本人负责)

3. 学位论文检测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4.检测结果按《点击进入一线路二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预防实施办法》文件(见附件)要求处理。检测工作完成后,各学院提交检测结果不通过而放弃答辩的研究生名单。

五、学位论文送审

学位论文送审格式须按《点击进入一线路二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2016年修订)》中的送盲审印刷格式要求,隐去研究生及导师相关信息,送审其他要求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将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工作平台进行“双盲”评阅,请博士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PDF格式的送审稿学位论文电子版和《点击进入一线路二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导师意见表》纸质版(见附件)至相关学院,由学院汇总后报送学位办。

中文撰写的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费为1710元,英文撰写的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费为3000元,请以学院为单位划拨到研究生毕业及授予经费账号(项目编号:324/112970010)。

(二)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由学院通过“论文送审平台”进行“双盲”评阅,硕士研究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上传至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新版),系统在限定时间内将送审论文提交至“论文送审平台”,送审论文提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费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收取(含评阅费、税费、管理费等),请划拨或缴费到研究生学位论文账号(项目编号:112220010+学院名称)。

(三)评阅费缴费和报销

研究生可通过导师项目经费划拨或自行缴费的方式缴评阅费。自行缴费的研究生,请自行登陆“福建农林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手机端,电脑端均可)进行缴费;经费划拨缴费的研究生,由学院统一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费回执表》(见附件)到学校财务处学院窗口报账。

评阅费报销有关事宜以学校财务处要求为准,目前学院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报销评阅费:

1.先借款后凭《点击进入一线路二XX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费用签领表》原件(见附件)到学校财务处办理冲账。

2.凭合同、发票和送审论文清单到学校财务处报销。

六、学位信息采集

    学位信息采集关系到学位获得者的切身利益,是学位授予信息备案、网上查询和学位认证的重要基础,请学位获得者务必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及时、准确和完整地录入和提交学位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1.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填写学位信息表

2.学位信息中姓名、证件号码、专业名称、照片(须与学信网毕业照片一致)等关键信息是灰色且不可更改的,若这些信息有误,请与学位办联系进行更正。

3.研究生提交后须通过系统打印《点击进入一线路二XX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签字并提交至相关学院(只毕业不授予学位的研究生除外)

4.学院管理员在学位获得者提交后,请认真审核学位获得者的学位信息,若发现学生填写的信息有误,可以退回学生修改后提交。

七、学位申请材料提交

学位申请者须严格按《2024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授予工作日程表》中的时间节点提交所有学位申请材料,逾期提交不予办理学位申请。

特别注意博硕士电子版学位论文提交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时,其中“独创性声明”页须是导师和研究生本人签名后的扫描页。若保密,《学位论文申请保密备案表》也须扫描,并放在“独创性声明”页后面


2024年上半年学位工作通知附件(最新).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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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