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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论文送审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2-21 浏览次数:15585



各学院:

按照《点击进入一线路二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闽农林大202212号)的文件精神,2023半年研究生毕业论文送审资格审核共两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半年研究生毕业论文送审资格审核安排

批次时间   

事项

1批次(2023_1)

202212月申请,20233月授学位

2批次(2023_2)

20233月申请,6月授学位

学生系统申请

2022年1221-202313日晚上2359分前

310-326

晚上2359分前

导师、学院审核

15

331日前

研究生院复审

16-7

41-5

二、审核程序及工作要求

1、研究生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打开“论文信息”-“论文送审申请”模块,点击“送审申请”。在审核状态一栏中点击“提交审核”。(若上一批次已送审通过但未毕业者也需进系统点击“送审申请”)
     2、导师登录教育管理系统,左上角切换为导师角色后,在当前角色的待办事项中,点击“研究生论文送审申请”。在审核状态一栏中进行审核。(学生未提交审核,则无法进入导师审核名单)

3、学院教学秘书(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登录教育管理系统,在当前角色的待办事项中,点击“研究生论文送审申请”。在审核状态一栏中进行审核。(导师未审核通过,则无法进入学院审核名单)。学院教学秘书(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应尽快录入学术活动、教学实践、专业实践的成绩,否则学生无法申请论文送审。

4、学分尚未修满的学生,不得提出毕业论文送审资格申请,请各学院认真把好毕业论文送审资格初审关。逾期系统关闭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补报。

三、其他注意事项

1、选择批次“2023_X”时需要注意,2023_1表示第1批次,即202212月申请,2023年1月送审,3月授学位;“2023_2表示第2批次,即3月申请,4月送审,6月授学位。

2、请各学院督促有关教师务必在系统申请时间截止前提交完研究生已修课程成绩,以免影响研究生的毕业论文送审资格审核。

3、各学院导师要掌握自己所指导研究生的基本情况,督促毕业班学生或延期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系统提交毕业论文送审资格申请。

4、各学院教学秘书(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须及时将毕业论文送审资格审核通知通过电话、qq、微信告知全院相关师生,确保无遗漏

5、关于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的有关规定。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按实际入学时间开始计算;包含休学和保留学籍,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的休学创业、应征入伍、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等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可根据实际情况顺延。9月份入学的研究生应在最后一年的8月份前毕业。请各学院、各导师督促延期毕业研究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及时提交毕业论文送审资格申请。

四、材料提交

1、学院完成毕业论文送审资格审核后,选择批次“2023_X”,按博士、学硕、全日制专硕、非全日制专硕等不同学生类别,选择“导出_简表(上报使用)”打印。

2、学院毕业论文送审资格审核表的信息须经-学院分委会主席和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交到明德楼411培养办公室与专业学位办公室。

3、各学院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审核并汇总学术活动及实践教育的成绩纸质材料由学院存档。

4、毕业论文送审资格初审表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15/20233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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